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8种情形可以拒交物业费)

2025-05-05 04:37:02     阅读: 100


8种情形业主

可以拒交物业费


那么,有没有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呢?


有,而且还不少,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


下列8种情形可拒交物业费: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


5、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8、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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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问题,结合上文案例及实务经验,现提出如下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1、业主收房之后,在条件成熟时,应及时、依法成立业务委员会,以便更好地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们平时应注意固定或保留证据,以便在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很好地履行物业管理及维护等职责的情况下,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充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才能视情况对是否减免物业费作出判定。


3、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或物业服务企业被解聘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


4、衡量是否符合前述8种情形。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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